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原副校长张洪平挪用公款、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。
2019年夏至2023年8月,张洪平任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副校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其代为保管的学校课后服务费归个人使用,并在学生转学、代课教师返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财物。2024年5月,张洪平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