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安排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便于学校统筹安排各项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25年全市中小学(含幼儿园)寒假安排通知如下。 一、普通高中学校 高一、高二年级:自2025年1月23日(农历腊月二十四,星期四)开始至2025年2月13日(农历正月十六,星期四)结束,2025年2月14日(农历正月十七,星期五)开学。 高三年级:自2025年1月23日(农历腊月二十四,星期四)开始至2025年2月4日(农历正月初七,星期二)结束,2025年2月5日(农历正月初八,星期三)开学。 二、中等职业学校 2025年1月18日(农历腊月十九,星期六)开始至2025年2月16日(农历正月十九,星期日)结束,2025年2月17日(农历正月二十,星期一)开学;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寒假时间,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。 三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5年1月16日(农历腊月十七,星期四)开始至2025年2月13日(农历正月十六,星期四)结束,2025年2月14日(农历正月十七,星期五)开学。 四、学前教育阶段 各级各类幼儿园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县区统一安排。其中,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参照普通高中学校高一、高二年级时间执行;民办幼儿园可结合家长需求、教师意愿、本园实际和公办园时间,做好假期安排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管理规定,严禁出现假期违规补课行为。未经市教育局同意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假期时间安排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假期安排进行调整的县区、学校,按规定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。 |